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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 (第一、二号)宣贯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建设科技工作会精神,加强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管理,普及新技术推广基础知识,准确理解和掌握《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一、二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的适用范围、条件和要求,决定开展“技术通告”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国家及我市技术产业政策、规定; 2、“技术通告”内容解读; 3、“技术通告”所列替代技术、产品的技术特征、适用范围、技术经济性、应用条件等 二、参加对象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委有关直属单位及在渝建设开发、科研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 三、宣贯方式 宣贯活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片区举行,由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会同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宣贯时间及授课方式由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 四、相关要求 本次宣贯活动是落实全市建设科技工作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具体行动,请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宣贯活动须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整个宣贯活动于7月30日前结束,宣贯活动结束后,经考试合格,颁发新技术宣贯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持证上岗的依据。 五、联系方式: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谢厚礼 李治伟 电 话:6360496263620226 传 真:6385188063621184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建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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