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公布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38号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5号),我部对申报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资质评审。经评审,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8家物业管理企业符合一级资质条件,批准为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特此公告。

   附  件: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1、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重庆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重庆加州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重庆洪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重庆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江苏爱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南京永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宁波市海房物业管理公司

     13、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武汉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东莞市东城中心物业管理公司

     16、海南海航恒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

     18、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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